(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20%。
景德镇市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核定在2015年省职工在岗人均月工资3875元基础上人均月工资增至4150(3875×107.1%=4150)元。
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计算,养老保险月均工资总额高于4150元300%的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300%申报,即12450元;月均工资低于4150元60%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4150元的60%申报,即2490元。
慧择提示:景德镇养老保险缴费如何计算?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