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信大家都知道,2016年南平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出台。今年南平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调整范围涉及参保范围、保险待遇等,将本市内所有用人单位纳入参保体系,同时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下面是详细介绍。
扩大参保范围
据了解,我市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将由企业职工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而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用减半征收,即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
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而高于限额标准,则按限额标准支付。此次调整之后,生育医疗费用的限额标准从顺产的1300元提高到2000元,难产(剖宫产)从2500元提高到4500元等。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而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2016年南平生育保险政策有哪些调整?从上可知,今年南平市的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并扩大了参保范围,今年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可以参保。同时将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其中,生育医疗费用的限额标准从顺产的1300元提高到2000元,难产(剖宫产)从2500元提高到45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