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让更多的人得到益处,马鞍山市近年多次调整马鞍山医保政策,尤其是在大病医疗保险方面。政策指出,2016年,马鞍山大病医疗保险不仅筹资标准调整,而且起付线标准也有所上调,目前为4000元。
筹资标准调整
2016年,马鞍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每人每年30元左右筹集,但各统筹地区与承办商业保险机构的协议标准,应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能力、待遇水平进行测算,结合此前年度大病保险资金实际支出等情况,可适当调整。
起付标准上调
目前,马鞍山市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将由现行的2000元调整为4000元,该政策调整将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今后每年将适度调高起付标准,在3-5年内达到省确定的起付线标准。据悉,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慧择提示:马鞍山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告诉我们,2016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有所变化,现在是每人每年30元左右,但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另外,马鞍山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也有所变化,将由现行的2000元调整为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