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医保新政调整了大病保险的分段报销比例,这对广大参保居民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也就是说,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分类别按比例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依次从“三个目录”内的自付费用、《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中计算。
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且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这其中,起付标准在0至2万元(含)的,支付比例在50%;2万元至10万元(含),支付比例在60%;10万元至20万元(含),支付比例在70%;20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在80%。
而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且《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的比例支付。此外,一个保险年度内办理2次及2次以上大病保险支付的参保人员,其起付标准只计算一次。
慧择提示:亳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随着国家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而上升,如今,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