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保险条例是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市民的法律依据,市民清楚的了解条例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滁州失业保险条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从适用范围、失业保险金的构成和领取条件三个方面为您简单介绍下滁州失业保险条例。
条例适用范围
所有参加滁州工伤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
失业保险金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上述就是对滁州失业保险条例的简单介绍。不难看出,条例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构成失业保险金的有财政补贴、缴费收入、利息等。而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则有三个,即参保并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登记且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