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不管是沧州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还是沧州事业单位,都需要按照具体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据悉,沧州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一般为单位工资总额的1.0%,职工为本人工资的0.5%。
缴费比例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河北省阶段性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0%、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沧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
慧择提示:沧州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主要是多少?目前,总体缴纳比例为1.5%,其中用人单位为单位工资总额的1.0%,职工为本人工资的0.5%。至于其缴费基数,一般是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