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大沧州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后,要想在生育时尽快获得一定补偿,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报销流程。不过,沧州生育保险报销主要有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报销和异地生育报销两种情况,它们的流程有所区别,但一般都需要携带材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报销
1、应在就医前10天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生育后,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3、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计发。
异地生育报销
女职工因公出差、探亲、休假,或派驻异地工作等期间需在外地生育分娩的,应在入院前(急产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外地生育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慧择提示:沧州生育保险报销,要分清是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报销,还是异地生育报销,若是前者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携带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而若是后者,则需要个人现行垫付,之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生育服务证等资料到机构申请,从而获得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