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沧州职工在办理医保后因意外而产生一定的医疗费用,则可以按照具体的比例予以报销。由于沧州医保包括的险种较多,所以它们的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85%,而新农合最高可报销95%。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取消门槛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
新农合
1、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不低于50%;每个参合农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100元至300元,参合家庭成员可以通用。
2、一般住院补偿起付线和住院补偿比为:乡级起付线为100元至150元,住院补偿比为85%至95%;县级起付线为300元至400元,住院补偿比为70%至85%;市级起付线为800元至2000元,住院补偿比为60%至65%;省级起付线为2000元至2500元,住院补偿比为50%至55%;省外三级及以上起付线为4000元至5000元,住院补偿比为40%至45%。同时,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
慧择提示:沧州医保报销比例主要是多少?如果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如果是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最低50%,住院报销比例最高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