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年度月缴费基数,是依照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及60%计算上限和下限。2015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974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
因此,2016年度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
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为其缴费。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员工,企业应以职工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为其缴费。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介绍,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需严格按照此基数执行,市民可以对照对比自己养老保险缴纳的正确性,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