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关于转发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由2%降至1.5%,职工个人由1%降至0.5%。从1月起,我局对2015年6-12月份已按原失业保险费率缴费的参保单位,多缴部分按照抵缴方式进行返还,即申报2016年缴费时,在我局进行正常申报后,到地税局和银行按扣除多缴部分的差额进行缴费。截止目前,50个参保单位多缴部分已全部抵扣,预计年底其余单位将完成抵缴。
经统计,阿盟共有1265户用人单位、4.5万参保职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预计降低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失业保险费1980万元。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阿拉善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需严格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