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原企业出具的下岗证明。
4、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科;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8、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锡林郭勒盟失业保险登记怎么办理的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前需办理失业登记,但是该业务市民切记需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肄业证等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