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 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 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8、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三)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
慧择提示:从上文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条款说明中我们不难看出,保户在保险期内不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热线进行报案,然后根据保险理赔人员提示搜集和准备理赔所需材料,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前往保险公司柜台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金理赔申请手续,在认可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方案后即可在约定时间内获得这笔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