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邢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介绍,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材料审核后即可办理报销业务,因此,单位需要携带齐全的材料,这样可以及时办理报销,并且不会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