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全省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金融业态优势和合力,着力推动养老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拓宽抵质押范围,构建多元融资渠道,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推动建设组织体系完善、产品创新有力、服务健全可靠的养老领域金融综合支撑体系,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鼓励在陕成立健康养老等保险法人公司,支持养老、健康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陕设立分支机构,促进陕西涉老保险业务发展。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个人和企业团体商业养老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业务,促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向中小企业覆盖。推动商业养老保险逐步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意见》提出要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发展,探索失独老人保障新模式,适时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意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整合养老产业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中心,进一步增强养老领域保险服务能力。
慧择提示:根据《意见》,陕西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体系,并大力发展团体商业健康养老保险。另外,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发展,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