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计算,社平工资调整后,我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7.42元,核定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60%),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300%),按13102.26元核定。今年新参保、异地转入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最近月份的工资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
邢台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省要求,将于7月初进行调整并开始办理相关业务。缴费基数的提高,受影响最为直接的是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同时,按照上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也将相应调整,并补收差额。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邢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介绍,参保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单位缴费基数不低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