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的指导下,乌兰察布医保工作中的大病医保也逐渐开展起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罹患大病发生高额费用,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凡是在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每年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均可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的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罹患大病发生高额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慧择提示:乌兰察布大病保险的保障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随着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的提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