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14日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医疗费用的参保居民,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补偿窗口办理补偿业务。
慧择提示:镇江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钱?其中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