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80元,其中,在校(含在托)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纳50元,政府对参加此项保险的在校学生少儿人均财政补助统一为30元。
春季入托(幼)的幼儿,按参保整年度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待遇。
贫困家庭
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的学生少儿以及孤儿按《镇江市医疗救助办法》直接办理参保手续,除享受同等财政补贴外,个人缴费部分由救助资金全额承担,即个人不缴费。
其他
居民子女(包括刚出生的婴儿)改为统一参加一般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一般居民标准缴费并享受财政补助,即财政补助150元,个人缴费100元,个人缴费部分仍执行“原享受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半劳保待遇的人员,由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的政策。
慧择提示:镇江少儿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其中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80元,其中,在校(含在托)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纳50元,政府对参加此项保险的在校学生少儿人均财政补助统一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