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职工医保方面,去年,市政府将“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82%”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区职工医保整合原二次补偿、重症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制度。
市区参保职工在享受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后,年度内,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负担的范围内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累加补偿;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大病保险报销50%;5万元—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0%,10万元—2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0%,20万元以上大病保险报销90%。
慧择提示:南通医保管理中心对医保报销比例进行了提高,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大病保险报销50%;5万元-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0%,10万元-2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0%,20万元以上大病保险报销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