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个人不需缴费 用时医保自动结算
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居民另外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基金筹集中直接划拨。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纳入大病保险的地区可结合个人账户功能拓展,健全大病保险多 渠道筹资机制。当居民需要时,在医保结算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
考虑到部分困难人群的实际情况,省人社部门要求各地要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不设最高限额
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从去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 合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全市暂定1.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实行累加 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等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即1.5万元。
二、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医保大病救助不够用还能再报销,本市制定了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经过医保以及大病救助的大病职工,还可以享受到大病补充保险。
需要说明的是,参加职工大病救助的需要缴纳费用,目前是6元/月,全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6万元,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提高至30万元。
起付标准1.5万元 最高能报70%。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 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需要提醒的是,参保患者按省、市规定享受特殊药品政策后,其特殊药品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再纳入职工大 病补充保险报销范畴。
慧择提示:扬州大病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其中职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情况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 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15万元以上报销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