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呼伦贝尔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调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调整后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吧。
呼伦贝尔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过去的10个增加至13个,在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发放标准。执行范围是,我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此外,将按照13个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给予相应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85元。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呼伦贝尔市人力养老保险局宣布,阶段性降低本呼伦贝尔市社会保险费率,此次养老保险费率调整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此次养老保险费率调整,由呼伦贝尔市养老保险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须申报。
慧择提示:2016呼伦贝尔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