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待遇: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10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4%;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0%;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16%;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承担14%。
住院待遇: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76%-92%。
慧择提示:最新的衢州医保报销比例多少?门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承担:三级医院24%,二级医院20%,其他16%,社区14%。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以上:三级医院800元,二级600元,其他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