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报销的办法。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等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或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级、其他二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90%,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0%、15%、10%;
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95%,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15%、10%、5%;
5万元以上至7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90%、95%、95%,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10%、5%、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按各地原有标准执行。
门诊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看门诊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报销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报销50%;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报销65%,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报销55%,9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学生儿童”看门诊0-3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报销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报销50%,3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2、门诊大病
在门诊进行门诊大病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居民”基金报销80%;“学生儿童”基金报销85%。
慧择提示:盐城医保报销情况中的住院报销比例为,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95%,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1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