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晋城政府每年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是指导晋城养老保险工作的风向标,2016年,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基于晋城市的实际经济情况,社保局制定了养老保险新政策,包括正式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和对参保人进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近日,晋城市颁布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晋城市开始正式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最低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 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
慧择提示:2016年晋城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是正式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和对参保人进行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最低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至600 元补6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7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