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人178号文件,确定嘉兴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
此外,嘉政办发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人员缴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即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简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标准缴费。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定从1月8日起开始缴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慧择提示:嘉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嘉兴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简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标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