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日前,统计部门公布“2015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78元,比上年增加2178元”,据此,哈市医保中心对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进行同步调整,按照50%比例取整数确定为15000元。
经对2015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评估,2016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暂不作调整,仍按每人每年30元确定。
报销比例为: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
慧择提示:哈尔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可以多少钱?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进行同步调整后,按照50%比例取整数确定为15000元。哈尔滨市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提至1.5万元,体现出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与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