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出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慧择提示:据悉,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期满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湖南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请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湖南失业保险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