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推进青海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安置“去产能”“僵尸”企业和兼并重组企业,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青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金进行了调整,那么调整后的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为加快推进青海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安置“去产能”“僵尸”企业和兼并重组企业,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青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金进行了调整,调标是在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50元,即西宁、海东市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1080元;海西、玉树、果洛州由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1090元。
慧择提示:青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西宁、海东市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0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为每人每月1080元;海西、玉树、果洛州为每人每月10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