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政府对湖南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调整,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高于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下文具体介绍湖南养老保险缴费的政策调整情况。
湖南下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就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通知》说明,此次是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期满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我省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再统一作相应调整。
湖南个缴人员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湖南的个缴人员即日起可在省内均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省社保局已经协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今后还将根据需要新增)开通了全省个缴人员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系统,全省个缴人员在省内均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大厅不再办理个缴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业务。
缴费前,个缴人员可先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查询”标签页面中,进入“养老保险查询”栏目,验证本人是否可以通过银行缴费(进入后,点击表格右下方 “个缴测试”按钮),“如果系统提示为‘不通过’,请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是否有转入情况或须修改本人有关信息。验证结果为‘通过’的个缴人员,可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持现金或上述任一银行发放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到相应银行任意网点柜台或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办理手续委托某一银行代缴”。缴费成功后,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凭证为银行收款单,通过委托银行代缴或网上银行缴费的凭证为付款短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向个缴人员开具收款收据。
湖南在开展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
根据目前湖南实施的社保缴纳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合计超40%。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事实上,湖南也在开展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为了解决此前政策“门槛过高”问题,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问题的补充意见》,降低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门槛。凡在湖南省境内各类园区和创业基地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均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
慧择提示:湖南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中说明,省社保局已经协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今后还将根据需要新增)开通了全省个缴人员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系统,全省个缴人员在省内均可通过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