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湖北省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即大病医疗保险服务,那么湖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呢?以下具体介绍。
凡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湖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1年版)的药品费用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费用,均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医保没有具体的病种,凡是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参保后,可核报金额减去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超出1.2万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
慧择提示:湖北医保局没有规定具体的大病医疗保险病种,凡是参加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都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制度范围,参保后,可核报金额减去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超出1.2万元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