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提出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广西省政府部门在2016年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广西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至14%,个人参保待遇不受影响。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继续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以上降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直接按新的缴费比例计算征收,不需企业申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降费率政策均从2016年5月1日持续到2018年4月30日。此外,对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在产业园区内、并在产业园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已实现全员参保缴费无历史欠费的企业,再分两类情况进行降费: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的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9%再降至14%,其余84家其他产业园区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19%再降至16%。
不仅如此,2016年广西养老保险新政策还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并明确养老金待遇将上调6.5%左右,广西目前已筹措资金125.39亿元,确保全区各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发放。
慧择提示:从上文提供的2016年广西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新政策不仅降低了企业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同时还提升了广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通过这两大步骤来切实为广大参保市民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