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保险很大程度上可以化解传统农业保险的经营困境
相比于传统的农业保险,指数保险(这里以区域产量保险为例)的价值和意义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能有效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传统保险需要依据单个农户的实际产量来定损和进行赔偿,定损和理赔需要花费巨大的经营管理成本。而区域产量保险则“以区域代替个体”,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不需要核定单个农户的损失,而只需要对该地区的平均产量进行测产。因此,和传统保险产品相比,区域产量保险的核损和理赔环节的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附加保费从而降低保险费,使产品价格更具吸引力。
第二,能有效避免道德风险。由于农业生产受生产者的主观因素影响很大,所以在传统农业保险中,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道德风险问题。即农户在购买了农业保险之后,一是有可能降低生产资料的投入,放松对农业生产的管理。二是有可能在灾害发生时不积极进行施救,甚至故意增大灾害损失,以期获得保险人的赔偿。三是有可能伪造证据虚假索赔,甚至为获得赔偿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而区域产量保险的赔款是基于整个区域的产量,而不基于单个农户的产量,不会受到单个农户行为的影响。农户不能在购买保险后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获益,因此区域产量保险不存在道德风险问题。
指数保险有助于实现政府的多重政策目标
指数保险不仅很大程度上化解了传统农业保险面临的经营困境,还有助于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化解系统性风险。传统农业保险理论上以每个农户的投保地块为一个保险单位,也就是假定投保人之间的风险是不相关的。事实上,相邻地块之间的自然风险有着很高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也是导致传统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反,区域产量保险开展的前提,就是同一区域内的投保地块的自然风险是高度相关的,农户就可以通过购买的区域产量保险获得赔偿。区域产量保险的上述运行机理决定了其有利于承保系统性风险,对政府意义重大。通过区域产量保险,可以承保旱灾等系统性非常强的自然灾害,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保驾护航。
第二,能激励农户加强对生产的管理。对于传统的农业保险,当损失发生后,一般很难界定减产是由于自然灾害还是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实际上对于勤于管理与管理得当的农户具有负向激励作用。而区域产量保险根据一个地区的实际平均产量确定是否赔付以及具体的赔付金额。当一个地区的实际平均产量低于预先设定的触发产量时,该地区所有投保的农户都能获得赔偿,保险赔付与农户个人的实际损失情况不挂钩还会激励农户采取防灾措施以更好地加强对生产的管理,降低损失概率及减轻损失,从而形成农户主动防灾减损的动力。
第三,推动农业保险市场的创新与健康发展。区域产量保险与气象指数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产品创新,是对传统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存在弊端的矫正。这种产品与技术创新的背后是机制与制度的创新,是试图通过基于市场的方法来提高效率,减少对资源配置市场的扭曲,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扩大承保风险的需要,最小化或消除传统农业保险面临的道德风险、逆选择,提高再保险市场应对巨灾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都是“小农”,因为人均种植面积很小、传统农业保险的交易成本太高、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所引发的逆选择、道德风险问题也难以监控。而指数保险产品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优势。
另外,作为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与气象指数保险都具有标准化与透明化的结构特点,作为定损和理赔的唯一标准,保险指数向社会各界公开,因此保险损失可由任意主体依据保险合同条款计算,有效避免了协议赔付、应赔未赔等现象,可以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方便二级市场的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经纪公司把握直保公司的风险水平,使风险更易向二级市场转移。
慧择提示:指数保险能有效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可以很大程度上可以化解传统农业保险的经营困境,不仅如此,指数保险还能鼓励农户加强对生产的管理,有助于政府推动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