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养老保险费缴纳原则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指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必须按时缴纳,逾期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且可以强制执行。若用人单位迟延缴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规范养老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了黑龙江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退职及“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未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前参加革命工作、满70-79周岁等人员采取倾斜政策。
慧择提示:根据2016黑龙江养老保险政策可知,黑龙江地区的用人单位若不按时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受到严厉处罚;参保职工必须在满足上文所述的条件后,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另外,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次上涨,有助于改善老年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