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全省工伤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93%下调到0.75%,预计今年10月至12月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1.21亿元,2016年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5.22亿元。
“这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依据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存量划分,不搞一刀切。”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政策调整主要取决于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通过降低费率,逐步消化过多的基金存量,将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促进基金良性运行。”
据了解,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正常规模控制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超过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下调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浮费率。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慧择提示:云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下调有助于降低工伤保险对于云南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压力,让社会保险的福利性显得更加明显,让云南职工可以做到安心上班,开心工作,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