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协议年度,三个贵州省指定试点市州人均筹资水平分别为15.97元、18.86元。大病保险对超过基本医疗补偿限额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按比例补偿的方式给予保障,不同试点市(州)起付线设在4000~10000元之间,补偿比例从50%至90%不等,医疗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
来自贵州保监局的数据显示,2013~2014年,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比例分别为62.91%、56.20%,患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由58.91%、54.87%提高至75.44%、67.79%,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升了16.53、12.92个百分点,人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大幅提升。
近日,贵州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2015年在贵州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参合人员收取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总额的5%,并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逐步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统筹,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保障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慧择提示:贵州医保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保险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按5%的比例划出,2013~2014年,报销比例分别为62.91%、56.20%,大大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