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因各地市区发展水平而形成了领取标准上的差异,具体标准主要是根据各地区最低工资水平而决定的。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地区差异化,也是由于河北各地区发展水平的不一致。那么河北失业保险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河北省人社厅今天发布消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今年3月1日起,河北省再次提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至930元,最低标准增至650元,分别上调70元。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增至930元,最低标准由580元增至650元。本次调整严格按照河北省相关规定,各市、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划分的四个档次类别中相应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其调整数额和调整后的具体标准。
目前,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依次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
按照规定,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54%核定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计发基数的63%核定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待遇标准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调剂功能,统筹考虑所属各县(市、区)基金支出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切实落实调标资金。对于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基金调剂解决。
慧择提示:河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最高标准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增至930元,最低标准由580元增至650元。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54%核定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