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盈不亏为经营宗旨的交强险,在四年间,出现了过山车般的经营情形:2007年,交强险曾被北京律师质疑每年暴利高达400亿元,并未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回应;2008年,交强险两年半的经营报告显示该险种实现盈利18亿元;而到了2009年,交强险又出现53亿元的巨幅亏损。数据波动实在太大了。”8月29日,上海保险市场一位资深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自2006年实行以来,交强险一直呈现起伏波动的态势,除2008年盈利以外,其余均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披露的首份交强险年报,出现亏损39亿元;2008年,交强险年报显示实现盈利18亿元;而到了2009年,交强险又出现了53亿元的巨额亏损。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2010年度报告显示,在发布交强险经营报告的33家保险公司中,仅有平安财险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实现盈利。亏损的公司中,亏损程度差别很大。其中,人保财险的交强险业务经营亏损额最大,高达33.2亿元,太保财险经营亏损2.7亿元。
就2006年到2010年累计经营利润来看,中华联合财险亏损幅度最大,累计交强险业务经营利润为-30.49亿元,人保财险交强险业务累计经营利润为-20.84亿元,天安保险累计亏损9.63亿元,国寿财险亏损8.06亿元,上述4家财险公司累计亏损69.02亿元,占总亏损额的88%。
但是数据显示,2009年,保险公司共支付交强险赔款472亿元,比2008年增长26%,赔付率为78%,比2008年增长9.4个百分点。而相较赔付率的提高,交强险的经营费用率却继续呈下降趋势,交强险整体经营费用率比2008年降低1.8个百分点,至30.8%。而之前的2006年至2008年,交强险的经营费用率依次为124.3%、39.2%和32.6%。
不可否认,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但是交强险背后的深层制度原因或许更能引发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