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政府要求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江苏省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为职工办理社保。以下主要介绍江苏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江苏省单位办理员工养老保险的流程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16年6月30日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9%,个人缴费比例8%。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7、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8、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10、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每月1至20日)及时办理手续。增加减少人员需填写"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减少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辞职报告并鉴章。
11、每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月初)到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否则不能办理调动、停保、转移、等劳动关系业务。
1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七月根据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进行调整。
13、参保单位应在每年二月份到参保地领取缴费工资申报表。
慧择提示:单位办理养老保险时应注意核对员工信息,员工也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rss.gov.cn查询江苏养老保险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