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降低人工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江苏省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所有参保企业。江苏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十分关注比例下调的具体情况,下文将具体介绍。
江苏省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慧择提示:虽然江苏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所下调但有关部门表示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居民不需要担心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