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有效作用,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该厅日前发出通知,调整并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据介绍,这次调整扩大了支付范围,更好服务参保者。除去原先在定点医院药房看病买药可以使用外,明年开始,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疫苗以及体检,都可以刷卡付费。同时,还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健器械,如血糖检测仪、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等等。但要注意的是,已经结算的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与后来划入卡中的资金冲抵。
另一个较大的改动就是,取消了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有关规定。原先,门诊慢性病报销有两个前提,一是个人账户资金无余额,二是现金支付报销门槛费。根据新规定,这两项都取消了,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保留,还能用于支付门槛费和其余个人承担部分。卡内资金不足的,再用现金支付;有结余的,仍归本人所有。举例来说,如果参保者卡中有1000元钱,该病报销的门槛费是800元,他刷卡后还剩200元可用;报销门槛费是1200元,他刷卡后再补200元现金。
同时,新规还指出,从2012年7月1日起,凡个人账户结余额度达到5000元的,对5000元以上部分,每年7月份,经本人申请可以划转到参保人员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也就是说,超过的部分可以当做个人资金提用。这项政策目前还在前期准备中,具体的操作仍在规划中。
最后要求,各地要加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得利用个人账户串换项目、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医疗保险行政和经办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