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保缴费一般来说都是按月缴费,不能漏缴,但是有时候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影响,单位和个人都会出现社保漏缴的情况。浙江社保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需要补缴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补缴。
补缴所需材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1、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带上上述材料前往办理或交由单位前往办理。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慧择提示:浙江社保缴费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补缴流程主要有提出书面申请,前往浙江社保局办理,然后填写相应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