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单位或职工提供有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⒈同城转移:转移业务完成后,管理中心将加盖业务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返还申请单位。
⒉异地转移: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至转入地管理中心,转入地管理中心记入个人账户,转出地管理中心收回并注销《住房公积金存折》。
注意事项
如在规定时间内暂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⒈ 调入单位可为该职工填报《住房公积金新增清册》先设立账户,自调入之月起正常缴存,待以后再将原单位缴存账户内的余额转入。
⒉ 单位可为调出职工填报《住房公积金封存通知书》先封存该职工账户,自调出之月起停止缴存,待以后再将职工缴存账户内的余额转到新单位。
慧择提示:金华公积金转移分为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情况,异地转移需要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开户证明,然后才可以办理。需要提醒的是,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