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农业转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相同。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月缴存额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缴存比例为各5%,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进城从事个体工商、自由职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员,参照该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暂行办法,农业转移人口按月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缴存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房租。
目前,该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所购建住房,为家庭现有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特点,该市此次特别明确缴存人家庭自有的集体土地住房,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
慧择提示:2016年金华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首次将农业转移人员纳入公积金缴纳范围,缴存比例和单位职工相同,最高为12%。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特点,将缴存人家庭的自建房不计入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