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其中主体要素包括以投保人为代表的需求主体和以保险人、 保险人为代表的供给主体。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村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光有政府的扶持和保险公司的产品供给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费群体。农村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是制约农村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培育出一定规模的农村保险消费者,是现阶段发展农村保险市场需解决的最基本问题。
因此,大力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提高现代农村经济风险保障水平,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各财产保险公司求生存、拓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农村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的建议。
1.提高认识,积极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既是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其拓业务、求发展的内在需求。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另一方面也是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扶农政策的推动,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使农村家庭的资产迅猛增加,从而构成了广泛的潜在保险消费需求,其发展潜力必然巨大。各保险主体应高瞻远瞩,充分认识发展农村财险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占尽先机,领先市场。
2.建立健全基层网络机构,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乡村营销员队伍。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举措便是多形式、广渠道发展农村保险网络服务机构。这种网络的结点可以根据地域范围、村落分布和道路状况合理布局,采用先试点再逐步推广的方式建立,这种服务结点应该是以承保和防灾防损为主要功能,兼具咨询、宣传和必要时的初步查勘。由于农村财险市场的客户群以农民为主,文化素质总体不高,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展业,因此,打铁需先自身硬,努力培育一支业务素质硬、作风实、能吃苦的营销队伍是发展农村财险市场的关键。
3.扩大营销渠道,探索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新模式。一是要加大与农村信用社、银行、邮政等机构网络比较健全的系统间的合作,提高业务代理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合作平台,加强与各镇(乡)政府和村委的联系,大力发展各类代办业务。三是要创新营销手段,设计新的承保方案,尝试采用多险种捆绑式销售方法,将各类车辆、家庭财产、意外险等进行分类组合,以套餐形式开展销售。四是尝试对一些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私家轿车拥有量较大的行政村开展VIP团销业务,以促进效益业务的深入挖掘。
4.创新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区域性保险业务。目前存在的一些针对农村的财产保险产品都比较陈旧,条款和费率多不适应农村保险市场的需求,即使一些新开发的产品,在营销过程中也遭到冷遇,缺乏吸引力。因此,一是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努力开发出一批适合农村投保、手续简便、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条款简明的保险新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二是要针对农村块状经济蓬勃发展的现状,大力发展新型个私工商企业财产保险。三是在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尝试开办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商业性农业种、养殖业保险作为补充。
5.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保险普及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通过当地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用丰富生动的事例开展宣传活动。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为普及农村保险活动的深入开展争取配套政策支持,如对某些保险产品给予税收和信贷政策上的优惠,对从事农村保险营销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社保政策的优先权等,从而提高农村保险市场主体的风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促进保险消费需求的有效转化。
6.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发展农村财产保险市场的关键在于提高经营效益,如果大力发展农村业务的同时不能取得理想的经营利润,势必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积极性,从而使农村财险市场很难取得有效发展,业务拓展势必成为一句空话。为此,一是要不断完善核保机制,适时根据业务经营情况开展风险评估,调整承保规定,切实提高承保质量,严防“病从口入”;二是要强化理赔管控,实行精细化管理,改进现场查勘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小额案件核损标准,加强对定损理赔全过程的监督;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规范的信息共享平台,从而全面掌握各类风险动态,将防灾防损工作落到细处,做深做实;四是要引入再保机制,化解和分散风险。
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壮大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村保险消费群体的培育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农民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充分调动。同时,其潜在的庞大市场也孕育着无限的商机。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推进,农村保险市场的明天会无比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