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3、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4、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慧择提示:兰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首先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其次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然后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且通知申请人结果;最后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要件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