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第三批车险费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深圳、大连、宁波、厦门等18个保监局所辖地区。2016年6月1日起,江西、浙江等地相继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其中,浙江省(不含宁波市)财产保险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据悉,2016年6月4日当天,浙江省的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大地财险在主城区的部分营业网点,给出了新版车险的最低折扣——4.335折,前提是车主连续三年未出险。同时,上年出险次数多的车主,续保时则要缴纳更多的保费。此次试点费率改革方案相比改革前进一步优化,费用竞争空间进一步压缩,保险公司拥有更大的定价自主权,费率和风险将会更匹配。
慧择提示:根据上文可知,2016浙江车险费改时间为6月1日,该省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时间为6月4日,这一举措能为出险率低的车主带来利好。另外,浙江车险费改新政还对车险保障范围、保额等方面作出调整,广大车主应积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