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职责为:
1 履行国务院《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2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3 负责记载本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 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担所辖各县住房公积金业务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各县管理部经办业务范围给予授权。
9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截止2010年10月末,全市共有3536个单位、17.01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5.95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促进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尽量满足广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贷款,低利率多品种的贷款业务安全、有效、简捷,贷款量增长较快。截止到2010年10月末,累计为全市18933多名职工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17.89亿多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慧择提示:六安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归集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截止2010年10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5.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