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2008年10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核定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两科一室,即办公室、业务科、稽核科,编制职数1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五)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慧择提示:嘉峪关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使得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