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慧择提示: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很多,首先需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还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六个月并且没有使用公积金支付用于购房首付款等等,满足条件以后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