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的出台
1月1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蚌埠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新政规定:在蚌埠市(含所辖三县)以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均可依据此政策向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变化二:微信公众号功能完善
2016年1月,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微信公众号功能进行了扩展完善,增加了“账目查询”、“政策查询”和“办事指南”菜单导航,公积金查询又多了一个新渠道。
只要登录“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bb.ah.cn/index.jsp),点击“政民互动”,再点击“民意征集”,就能找到政务微信二维码和政务微博二维码。扫描后可直接进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并可以通过公积金公众号浏览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方便快捷。
变化三: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
2月2日,央行发布新政: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慧择提示:2016年蚌埠公积金政策对于刚需购房者无异于雪中送炭,以均价5000元/㎡购房100㎡计算,新政将最低首付款由150000元降至100000元,减少了50000元,首付款比例降低切实减轻了购房者的购房负担。